正义网扬州讯(通讯员张东伟、吴艳利、姜伟)数人依托开发的“爬虫”工具,通过非法获取、出售相关公民个人信息获取非法利益。7月26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张、宋等9人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款名为“B”的软件,轻点手指就能获取前一天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信息,不仅包括法人、企业地址、经营范围等公开信息,还包括非公开的联系电话...2021年,在一家财税机构工作的赵某与公司老板商量后,开发了这款软件并进行维护。
为了联系业务,赵先在某企业信息网站充值了高级会员,并批量下载了工商注册信息,但这些信息中并未包含手机号码。于是,赵编写了一个“爬虫”工具,利用工商部门网站的漏洞,提取新注册公司留下的经理个人手机号码。
就这样,赵利用“爬虫”工具,在当地政务网、政府宣传网等网站上非法获取当地注册工商登记公司的即时信息,并将该信息添加到之前导出的数据中,形成完整的公司信息,并将该信息导入“B”软件数据库。
赵某与老板商量后,想出了利用“B”获利的主意,于是他们雇了几个人,开始按月向目标群体销售“B”软件,并约定收益由销售人员按照20%至40%不等的销售分成,其余部分由赵某与老板平分。
业务员小张等人通过电话联系“B”软件获取的企业名单,询问对方是否需要“新企业名单”拓展业务。如果对方有需求,他们会根据对方的需求进行报价。达成交易意向后,对方付款,业务员将赵设置的账号密码给对方,方便登录使用。
销售人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佣金”,对于已经购买了“B”软件的买家来说,也找到了新的“商机”。充值软件使用权后,他们会获取企业信息,然后通过按条计算或按月出租的方式转移盈利。
就这样,2021年3月以来,赵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编制爬虫工具和“B”软件,利用上述软件进入多地工商局网站,非法获取该地区新注册公司留下的经办人个人手机号码。同时,将上述号码编入“B”软件,设置了用户名、密码等使用权。赵某后,某老板又招募小张等人销售该软件。在此期间,从张等人处购买“B”软件的买方,将从“B”软件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及其他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张等9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近日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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