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上发[2017]154号
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知县商务局、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发改局、工信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光新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农牧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贸促会、工商联、消费者协会,市直有关部门及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陇南诚信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诚信守法意识,根据《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7〕635号)和省商务厅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召开“诚信兴商”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 9月26日至11月30日在武都区蓝天广场举办“建立商业信任”成果展暨电子商务农产品及服务展,主题为“建立商业信任,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其中,9月26日至10月2日为展示推广活动,9月26日至11月30日为展板投放)。 此外,
在全市八县一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消费进万家”、“诚信消费”等系列宣传活动。现在我们会把计划发给你。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建商信”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Attachment 1: Longnan City's 2017 "Honesty and Prosperity Publicity Month" Activity Plan
Attachment 1:
In 2017, Longnan City launched "Publicity Month of Prospering Business with Integrity"
Programme of activities
根据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7〕635号)要求,为全面扎实做好全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要求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同时,各地还将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把查阅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根据信用档案对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提升各行业信用水平,推崇“立信、竞信、爱信、用信、守信”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实现“信用陇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立商业信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参评单位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光新局、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农牧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贸促会、市工商联、市消费者协会。
主办单位:陇南市电子商务局、陇南市电子商务协会、陇南市企业信用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陇南诚信志愿者联盟、陇南新农人产业联盟、甘肃伏羲公社大数据有限公司、陇南都市网、陇南生活网、陇南艾薇妮婚礼策划有限公司、陇南王兴商贸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陇南电视台、社交媒体、当代企业家杂志。
四。活动流程
1.参加有关单位领导的讲话;
2.出席活动的诚信监督员代表致辞;
3.陇南新农人产业联盟代表发言;
4.“立商信”单位代表发言;
5.幼儿园校务立信等机构的节目表演;
6.出席活动的相关单位领导颁发了“创商信企业”牌匾和证书;
7.“利商信”单位、陇南新农人产业联盟宣誓“诚信承诺”;
8.参观“利商信”单位“信用二维码”展板及电商、农业特色产品。
动词 (verb的缩写)参与者
各会员单位、参展商及广大群众。
六、申报方式
参展企业于9月25日17: 00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信用窗口申报(登记参展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产品信息),市商务局审核后确定参展企业名单。
七、宣传的重点
1.“建立商业信任”成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政策法规;
2.企业诚信经营,通过“建立信用档案”提质增效,发挥“竞争信用商城”优势,赢得更多的客户和更大的市场体验;
3.“信用维权”解决商业欺诈、追缴欠款等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4、近年来,有关部门开展信用建设的进展情况,开展信用宣传的成果和经验,促进商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的完善,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商务部门积极配合商家、协会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参与“建商信”活动,培育诚信企业文化,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创造性地开展“诚信促商月”活动;
2.各相关企业要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加强诚信自律,特别是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了企业征信的企业,要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悬挂“立商信”标语、制作诚信宣传册和宣传栏、发送诚信宣传短信、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开展街头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4.在各县(市、区)醒目的电子显示屏上投放“立商信”公益广告,在市、县、区政务网、陇南市商务局网、甘肃商务网、绿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孟慧陇南、信用陇南、陇南绿盾信用信息公众微信等网站及时公示商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红黑榜”。
5.协调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本地区、本单位诚信建设工作,探索建立诚信建设成效常态化宣传渠道。
6.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填写《2017年“诚信兴商”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7年10月13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九。其他人
1.参展企业可自行制作宣传展台和彩页画册,但应统一使用“诚信繁荣宣传月”标志;
2.展览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展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自身安全负责,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参展商必须在9月26日8:00前做好展位产品的布置工作,产品的展示价格不得高于平时的零售价格。
4.展览联系人:梁宇新
李庆红
电子邮件:1131581100@
附件2
2017年“诚信宣传月”活动汇总统计表
报告单位:日期:
城市广场和街道宣传活动
组织的活动数量(人/次)
参加人数
参与部门(单位)
提供咨询服务(人/时间)
记者招待会
参与部门(单位)
发布特别新闻和信息(文章)
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微博发表的专题文章和新闻报道总数(篇)
播出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总数(次)
总持续时间(分钟)
制作和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次)
举办研讨会(次)
参与者总数
制作和张贴诚信海报(张)
制作并分发诚信手册(副本)
发送诚信推广短信(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