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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查询页面,选择要查询的项目,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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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阳光政务平台()计算机操作如下:
另据介绍,9月19日,广东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全部进驻,共网上申请行政许可29项、公共服务8项。此外,广东省教育厅阳光政务平台于9月开始试运行,更多服务将陆续推出。
学籍是什么?
学籍是指孩子作为学校学生的身份。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求学和成长过程的重要载体。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和各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学籍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月,教育部已建立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类学籍服务纳入系统管理。
拥有学生身份是每个学生的权利。所有在经批准的学校学习的学生都有学生身份。新生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建立或转学学籍,是否“国籍一致”。“国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应及时通知原学校的学生,以便原学校协助办理相应的学籍管理服务。此外,家长还要核对学生的学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关于你的学生身份你必须知道的事情。
学籍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对于其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20个常见问题),我们梳理如下:
1.学号会是什么样子?
答:以G字开头的学籍编号是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另外还有J前缀和L前缀。
G字头:将未分配正式学籍编号的学生数据与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带有“G”字头的正式学籍编号,并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进行分配。
以“G”为前缀的官方学籍编号,经过了全国查重、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等一系列严格的检验,是学生身份的权威标志。原则上不允许删除前缀为“G”的正式学籍编号。确需删除问题学生学籍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证明材料报送教育部进行处理。
J字头:对于未提供身份证号但查重无问题的学生,将分配“J”字头的正式学生注册编号。探索允许学生补充身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后,将前缀为“J”的学籍编号改为前缀为“G”的学籍编号,但保留历史信息。
L前缀:临时学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生获得正式学号的必经阶段,也是学生在获得正式学号之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学校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对临时学籍学生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2.如何修改前缀为“G”的官方学号的关键信息?
答: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和全国性的查重。
“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两个关键信息。如需修改,由学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县级学籍部门核实后,再次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
3.如何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未成年学生跨省招生怎么处理?
答:学生入学的截止日期由各省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学生跨省入学需谨慎对待!
对于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外省孩子的需求要谨慎,避免跨省上学后回省内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和期限,以及因休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学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以学生入学截止时间是各省根据法律规定的,全国没有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控制入学截止时间的功能,但已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定截止时间。
4.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应该如何建立学历?
答:先查重复,再建会员!
全国中小学生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进入小学一年级时建立学籍。少数因故未建立学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于每月末按规定格式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报送学生名单,用于全国学籍核对。只有复试合格者才能新建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理论上,对于没有学籍的学生,学校应该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在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有必要对重建学籍的非大一学生进行全国范围的核对。
5.转学时没有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学籍不得作为入学和转学的条件。
也就是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前提条件。转学籍或新建学籍是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学生是否有既往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入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学籍已建立,应通过学籍系统转移;未建立学籍的,在办理查重手续后,应给予新的学籍。特殊情况下,如学籍系统故障或数据传输故障,可根据家长要求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离线过程完成后,学生将被视为学生, 然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的转移,实现“一致公民权”。最终审核将以学生注册系统的信息为准。
6.如何在新的学籍系统中转学?
答:所需材料简化,大部分在网上办理。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审核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准确的学籍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外,各地学校不得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因故障离线处理外,纸质转账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取消。
7.在招生过程中,该生本应就读于A校,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导致该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该怎么办?
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学籍管理机关举报,责成B校同意解除学生学籍。之后申请A校转b校。
如果A校和B校之间或者学校注册机关之间有争议,可以参照第二条的回复进行投诉。
8.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高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得以其无学籍或者不能转移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如果有学籍,接收学校会启动相关流程进行学籍转移。没有学籍的,参照第七条的回复确定学籍。
初中毕业后就读高中,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按照规定招生。入学条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无学籍或不能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同意接收,可通过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转移学籍。如有转回居住地的计划,学生及家长应尽快了解居住地高中报名考试招生相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高中招生考试。
9.一个学校已经录取了学生,但是因为没有国家学籍或者不能转学籍就要求学生退学,这符合规定吗?
答:现实中情况复杂,要分门别类对待。
第一种情况,学校在没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招生,可以退学,后果由学校承担。
在第二种情况下,学生没有以前的学籍,但除此之外,他符合入学要求。学校要按第六题补他的学籍,不能退学。
第三种情况,如果学生之前有学籍,学校要尽快发起转到原学校,不能退学。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借读、超计划招生等违法行为,防控“分离国籍”,这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生条件学生的借口。当然,原则上学生要在转学前完成转学工作,不能出现长期的“国籍分离”。
10.有“留学”身份的学生如何办理转学?
答:正常处理!
为进一步服务学生和家长,适应学籍管理的现实,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离校”、“退学”、“开除”状态的学生直接转学(含跨省转学)。转学完成后,学籍不变,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后成为学生。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到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11.如何处理跳级复读的学籍?
答: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跳级、留级等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学籍系统具有相关处置功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置市、区县的处理权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建立和规范学生跳级、留级工作机制,指导市、区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当然,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性、公平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原则上不鼓励复读和跳级。留级或者跳级的问题是一个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的变化。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或跳级的条件和处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12.如何更新学籍信息?
答:班主任会通知学校管理员,县部每学期检查一次。
在每个学生的学籍信息中,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政治面貌、现住址、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上下学交通距离、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字段都可能发生变化。班主任应将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告知学籍管理员,并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更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核查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相符。
13.遇到学籍问题,家长该怎么办?
答:及时回复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
按照规定,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属于本省学籍管理和省内运行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向教育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