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切实做好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有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国办发〔2011〕33号文件一并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着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全面提高趋利避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靠法制和创新科技、统一发布和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重视基层”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防灾减灾责任,以多种形式增加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传播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传播迅速、应对高效。
(3)工作目标。加快有序建设集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为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快速高效地发布、传播和接收预警信息。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发布15-3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体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盲区”基本消除。
(4)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预报服务责任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及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作,并根据政府授权的预警级别发布;各级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迅速播发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判断预警信息对当地和本地行业的影响,科学安排和部署防灾减灾工作。
第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五)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河南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工程建设,构建我省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络,实现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加快信阳、平顶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河南北部、中部密集部署天气雷达。新的风廓线雷达观测网。全省各乡镇都建立了多因子自动气象站。在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加密布置自动雨量站, 车站之间的平均距离缩短到5公里。加强我省重点粮食产区、重点林区、重点生态保护区、重点水资源开发保护区旱情监测,加密土壤墒情和地下水监测设施。设置雷电探测站和大气电场仪,完善全省雷电探测网络。交通、水利、通信、电力、林业、旅游等部门和气象部门要按照共建共管、代理共享的原则,加快交通通信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游区等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 并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各省市至少建设一套移动应急观测系统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各县(市、区)按要求配备移动气象服务设备。建设高性能计算机和海量存储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的快速采集、处理和共享。
(六)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努力提高中小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建设气象灾害短期预报预警系统,实现暴雨、雷电、强对流天气等突发性、局地性灾害的实况监测和实时预报预警。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设综合临近预警系统,加强人口密集区及其上游山谷的联合监测,发现山洪等地质灾害, 尽早出现滑坡和泥石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和手段,加强森林火点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天气预报。
(七)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类型、频率、强度和造成的损失,构建以社区、村为单位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和建筑物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全省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范围, 并开展基层应急准备认证。各省市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不同灾害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建立和完善雷击风险评估体系。编制城乡规划和建设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气象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八)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加快中国天气电视台全省落地和地方节目插入,完善预警信息传播功能,即时播报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升级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九)加快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传播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建设,在学校、社区、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建设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如电子显示屏等。重点加强偏远农村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通过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锣鼓哨等方式及时向受灾群众传递灾害预警信息。
第三,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
(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尽快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气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和程序,分类明确灾害预警等级、启动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和预警事项。省级通信管理局和各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要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密切配合,协调各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 并定期督促检查各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责任。
(十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组织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加强应急信息发布组织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拓展预警信息发布功能,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平台。各级应急信息发布机构要加强对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根据授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主动应对防范,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突发事件的良好氛围。
(十二)建立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渠道。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新闻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科学、及时、准确、免费播报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和公众覆盖的时效性。对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无障碍“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 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在15分钟内切入,实现实时播报。电视台闯入时,屏幕上要挂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图标。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免费并快速全网发送给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
(十三)建立面向基层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各级政府应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县级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指定专人担任兼职气象信息员,发展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负责人和农村大户为气象信息员,负责接收和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延伸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网络。完善传输机制,形成县到乡、村到户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直接沟通渠道。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在传播预警信息中的作用,为其配备必要的设备,进行必要的培训,并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第四,加强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气象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农业、卫生、安监、林业、旅游、地震、电监、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军事单位和武警部队,建立了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建立专门的军民网络, 并加强各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地方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互联互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沟通预警联动情况,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中的重要问题。
(十五)组织做好防灾避险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队伍、设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对交通、供电、通信、水利工程调度等基础设施的监控,组织对高危部位的巡查,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救援和安置工作。受灾地区的社区、村庄、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居民和职工做好前期预防和灾害应对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支持和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部门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认真执行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的法律法规、预案和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的专项检查,做好发布效果评估, 预警信息的传播和应用。
(十七)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障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制度,探索金融和保险在支持气象灾害预警防御中的作用。各地要把气象灾害预警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十八)推进科普教育。各地要将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气象科普基地、科普园地和主题公园建设,面向公众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公众保护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意识。
(十九)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或设立信息发言人,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确保各类媒体播发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可靠性。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防止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