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条件
武陵乌海采煤塌陷区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50MW项目已由乌海市发改委备案,国家电力投资公司核准。已办理土地预审、规划、环评等配套文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方案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项目概述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东南约15公里处,规划用地面积约2156亩,规划容量为50MWp。初步选择355Wp双面双玻璃高效模组(带边框)。计划安装一台50MVA(110/35kV)变压器,所有发电机组经汇流、逆变、升压后通过集电线路接入光伏电站升压站35kV侧。桃园220kV变电站110kV侧新建110kV线路,导线截面240mm,长约13km。
目前,武陵乌海市采煤塌陷区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50MW光伏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满足施工招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武陵乌海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商。
计划建设工期
总工期: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后续节点工期根据进场时间顺延或提前,但6月30日节点目标不变。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后3天内进场。
2018年5月15日开始安装施工;
2018年6月15日,具备首批并网条件;
2018年6月30日并网容量不低于40MW
2018年7月15日,全部组件安装完成,实现全容量并网;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退出。
2.2招标范围
除2.3条中其他区块的边界范围外,光伏场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区域的所有工作均包含在本区块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方案设计。发包人提供光伏场地形图和地质勘察报告,提供乌海领先光伏评估招标要求和国电投资公司光伏电站可行性研究设计导则,承包人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和补测,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光伏场进行优化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光伏场初步设计标准,总容量不小于45MWp。业主提供的现有总平面图仅供参考。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电池总成车身支架(包括跟踪系统和相关电缆,如果有跟踪);(2)逆变器和接线盒的安装支架和耗材;(3)除支架本体的部件外,还包括连接螺栓(包括连接电池板和逆变器的螺栓)、螺母、垫片等。(包括交通)。所有材料必须热浸或镀锌,部分构件采用镀锌板或铝合金,标准件采用热浸镀锌和三层达克罗;(4)支持系统的建立;(5)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区域的电缆(无铠装,包括部件至逆变器、逆变器至母线箱、母线箱至箱式变压器的电源),防火封堵、接地材料等辅助材料。
如果投标人采用跟踪支架,必须承诺跟踪支架系统技术稳定可靠,年发电量比固定支架增加15%以上。同时,现场设置带固定支架的比较方。电缆供应商必须是远东、宝胜、上航、恒飞或同级别业绩和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应经监理和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供货。
2.2.3建安建设。包括但不限于:(1)支架体安装(包括跟踪系统和布线);(2)支撑系统基础(包括地基处理)及安装;(3)电池组件的安装和接线;(4)串联逆变器和接线盒的安装和接线(接线至上端);(5)35KV以下(不含35KV)电缆及其附件、电缆通道的防火封堵;(6)全场光缆安装;(7)支撑系统接地施工及验收;(8)光伏区上述所有内容的调试,并配合光伏电站的整体调试。(9)安装要求的现场处理(根据地形图和现场调查负责现场,包括土石方开挖和平整,拆除现场原有设施及相关补偿等。);(10)振动碾压 (支架安装区用20t振动压路机碾压4遍,密实度和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11)地面覆盖处理(黄土厚度不小于500 px);(12)上述范围内的临时施工道路(根据施工需要负责)等。
支架范围内的任何附件、设备备件和专用工具,如果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但对于电池组件支架是必要的,也应包括在内。
提供五年免费保修服务,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2.4承包商应承担工程施工所需的下列临时工程:
a)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需定期到附近的公乌素镇购买拖运)、供电(自备电源)、照明、施工通讯;
b)混凝土搅拌系统(可购买商品混凝土);
c)机械修理和材料加工等配件;
d)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e)生产和生活临时建筑;
f)项目完工后拆除临时工程和场地恢复。
2.3与本标段的接口
(1)施工图设计已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本标段提交光伏场初步设计方案、相应计算结果和基础数据,并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2)光伏场电池组件、箱式变压器、逆变器、接线盒等主要设备(具体设备型号及参数见合同第5.2条)已由业主另行邀请,并在车载现场交货。
(3)光伏领域分布式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的基础和安装,以及高压侧集电线路、接地环网、电缆槽箱、围栏、现场交通、节水、环保等辅助工程已由业主另行邀请,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升压站已由业主单独招标,本标段光缆直接接入升压站相关设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格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累计容量不低于200MW的跟踪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或200MW跟踪支架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性能够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建设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银行审计报告和资信证明,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件)。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要求。
3.5.2如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订3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乙级证书。
3.6.3具有10年以上的施工经验,最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需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
3.6.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质押管理。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交还。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至少有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其所在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文件。
3.9.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在投标活动中无违规被处罚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担任本标段(工程)的监理;
(4)作为本投标(项目)的代理人;
(5)与本投标(项目)的监理或代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7)与本投标(项目)的监理或代理人控股或参股;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或代理人合作;
(九)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3: 30至17: 00。
联系人:陈涛
电话:
邮箱:chentaozhaob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