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易燃液体。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根据中国公布的法律和标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类别:爆炸物。爆炸物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热、摩擦、冲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品。),并瞬间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并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和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爆炸物在国家标准中被分为五类,其中三类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两类专指危险化学品。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二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硝基苯。
第3项:爆炸性物质和无重大危险的物品,如四唑-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压力溶解气体。当这类货物受热、受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加,导致容器破裂、物料泄漏和爆炸。它分为三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可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和氧气。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和氨(液化)。
第三类:易燃液体。这种物质在室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时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为三项。
第一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二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至< 23℃之间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三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之间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容易引起火灾,根据其燃烧特性可分为三项。
第一项: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冲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并放出有毒烟尘或气体的固体。比如红磷和硫磺。
第二项: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自行燃烧的物品。例如黄磷和三氯化钛。
第三项: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湿气发生剧烈反应,释放出大量可燃气体和热量,有的遇明火能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按照成分分为两类。
第一项:氧化剂是指具有强氧化性的物质,易分解放出氧气和热量,对热、振动、摩擦等敏感。例如氯酸铵和高锰酸钾。
第二项: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易燃、易爆、易分解,对热、振动、摩擦极其敏感。例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甲乙酮。
第六类:毒药。有毒物质是指进入人(动物)体内后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化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如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也有专门的法规进行管理。
第八类:腐蚀性产品。腐蚀性产品是指能够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和其他物品造成损害的固体或液体。这些物质根据其化学性质分为三类。
第1项:酸性腐蚀性产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性产品,如氢氧化钠、硫氢钙等。
第3项:其他腐蚀性产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