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柱安装困难;
2.道路宽阔,车流量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
3.视距或视线受限;
4.对景观有要求。
附属交通标志杆:
标志附着在上跨桥梁及附近构筑物上,根据附着布局的位置可分为车行道附着和路测附着。
附着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GB3.12.1和GB3.12.3的规定,如果标志支撑结构位于路侧净空区域,应确保离开道路的车辆构成危险,否则宜采用梯形效能结构或设置相应的保护和警示设施。
使用和维护:
1.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调整)应在新(改、扩)建道路通车前完成,路网中与新(改、扩)建道路相关的标志也应同步调整,完善设置。
2.当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时,相关标志的设置应当及时调整。
应尽可能使用路标和城市道路名称,使道路使用者知道他们的路线和位置。
3.标志应经常清洗和维护,以保持足够的反光性能,并确保能见度。也要用标志,避免被数字遮挡,受路灯影响。
4.在使用寿命期间,标志的形状和颜色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