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再贵”,保证居民“愿意用,用得起”。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力争全市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电动自行车楼上充电、电池等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记者特别注意到,针对备受公众关注的“充电贵”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将采取“电费+服务费”的模式单独定价收费,其中 “电费”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取,“服务费”明码标价。
石景山燕宝景园嘉园小区8栋居民楼24部电梯已投入试运行。只要电动车进入电梯,电梯就停止运行。源地图
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停放充电且拒不改正的,将与个人征信挂钩。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危险行为,北京市想出了新办法。以后电动自行车进楼道充电,可能会对车主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记者从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中获悉,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大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的停放和充电行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除劝阻、制止、举报外,还将逐步纳入征信系统。
小区里没地方充电怎么办?试点在社区周围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禁止在家中或楼道内充电,但小区缺乏正规的充电设施。“充电难”成为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最头疼的问题。
为了让充电不再成为困扰市民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实现不同类别、不同场所充电设施全覆盖。
其中,对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明确充电设施比例。
对于现有居民区,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按照“以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大力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根据市民实际充电需求建设充电接口,鼓励推广更安全的电柜。
对无固定停车场所、无供电条件、场地资源有限的住宅小区或平房,鼓励结合路边停车、供电条件,研究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拐角、桥下空间、支路、次干道等,按照“充电(更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同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补充建设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按照“尽量多建”的原则制定改造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充电收费保证居民“愿意用,用得起”,“电费+服务费”分开收取。
一些小区明确建设了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但业主反映小区安装的充电设施太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实施方案特别提出了“规范收费”的要求。
其中,设置在居民区的充电设施采用“电费+服务费”的模式,应当单独计价收费,不得打包混用。充电电费按照规定的电价政策和居民电价收取;各社区在确定充电设施建设主体时,要明确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确保居民愿意使用、用得起。
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将与车主“身份绑定”。
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有望与车主“身份绑定”,实现“一车一池一码”的身份认证。
记者从实施方案中获悉,本市将鼓励智能传感器、二维码、电子芯片在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上的推广应用,通过“一车一池一码”的身份认证方式,将车主与车辆、电池信息绑定,使生产、销售、登记等前端环节与骑行、充电、停放、维护、回收等后端环节保持一致,帮助实现全链条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可追溯、质量可控。
销售店会给客户买财产损失,防盗等等。
电动自行车也需要。
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将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购买财产损失、人身保险和防盗保险。促进充电设施制造商为其产品采购产品的责任。
此外,鼓励从事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企业按照“谁拥有谁投保”的原则,为自有充电设施购买充电安全责任险、火险和公众责任险。
本市还将引导和推动每个社区(村)建设不少于一支能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自防自救力量,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单位和个人非法拆换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将受到严厉处罚。
本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行为,严禁改装原厂配件、外置电池支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部件、更换大功率电池、以旧换新回收车辆配件及电池再次销售。
记者注意到,根据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无论是违法拆改的单位还是个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集中清理单位内部停放的违规车辆。
对全市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不在产品目录内或申请登记资料不全的电动自行车,继续推进回收处置,严查其上路行驶,加快淘汰。
加快清理违规车辆,相关单位也会“尽职尽责”。实施方案提出,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行本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责任,组织对本单位内部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